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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
2016/11/22獎學金辦法
  •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申請辦法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108年9月10日修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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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目的

    為鼓勵腦性麻痺優秀之莘莘學子,能克服身體的障礙,勤奮向上,順利完成各階段的學業且表現優異,
    特設會員專屬之「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」。歡迎踴躍申請!

    二、申請資格

    (一)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,且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,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學生。
    (二)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(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),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,且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,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學生。


    三、獎助條件

    (一)高中職組:含應屆畢業生,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,操行成績平均70分以上(或相對等級),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。
    (二)大專校院組:含應屆畢業生,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,操行成績平均70分以上(或相對等級),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。


    四、獎助名額及金額

    (一)本協會會員
      1.高中(職)組:每年20名,每名3,000元。
      2.大專校院組:每年20名,每名5,000元。
    (二)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:
      1.高中(職)組:各協會3名,每名3,000元。
      2.大專校院組:各協會3名,每名5,000元。
     
    五、申請辦法

    (一)申請時間:本會將另行通知

    (二)申請方式:
    相關申請文件請郵寄至本會或逕送至本會。信封外面請註明「獎學金申請」,申請資料恕不退還。

    (三)申請應備下列文件:
    1.獎學金申請書(含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)
    2.學生身份證影本(正反面)或戶口名簿影本
    3.學生證影本(正反面,須有當學期註冊章)
    4.前一學年成績單
    5.身心障礙手冊影本(正反面)
    6.腦性麻痺相關證明(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)
    7.郵局存摺封面影本(戶名須為學生本人)。

    六、審查

    (一) 獎學金由本會「獎學金評審委員會」開會審核,擇優錄取。獎學金評審委員自本會理監事中遴選,任期與理監事相同。
    (二) 團體會員獎學金之申請由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自行審核後,檢具所有申請文件送交本會備核。
    (三) 審核通過之名單,經本會理監事會核定後公告並擇日公開授獎。

    七、其他

    (一) 獲得獎學金的學員請如期出席頒獎典禮,無故未到者視同放棄資格。頒獎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    (二) 申請人須同意將頒獎活動期間進行之拍照、攝影、訪談等肖像權歸屬於本會無償使用於非營利範圍。
    (三) 獲獎學員請於領獎當日,準備感謝卡致贈獎學金捐助人及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。
     
2016/11/22獎學金申請書